杭州萧山拆迁政策引发争议,男女面积分配根据村规民约实行
近日,一条微博引发了对杭州市萧山区拆迁政策的质疑。据微博网友反映,如果父母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生育两个男孩时在安置面积分配上可得到三个人的面积,而生育一男一女则只能得到两个人的面积。这引发了对男女不平等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讨论。
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区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这一现象符合《萧政发【2010】114号文件》的精神,该文件基于农村批地建房资格原则。根据村规民约,家庭有两个儿子且均为农业户口的情况下,可以额外申请一个地基用于建房。然而,如果家庭有一男一女或两个女儿,则无法额外申请批地建房。
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人员解释称,该政策确实存在并且仍在执行,它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背景下产生的。该政策的制定是为了回应农户在征迁过程中提出的需求。农户表示,如果不进行拆迁,有两个儿子的家庭本可以再获得批地建房的机会,而拆迁却对儿子未来建房成家带来了影响。因此,萧山区政府制定了四类家庭政策,对符合农村批地建房条件且育有两个未满28周岁、未婚儿子的家庭,提供额外照顾70平方米成本价面积。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萧山区政府还批复了其他三类家庭可以在按时签约并按时腾房的前提下,以成本价进行适当照顾安置的政策。这些家庭包括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男性(或符合入赘条件的女性)与其配偶一方是再婚、一方是初婚,再婚方无生育子女的情况;拆迁范围内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拆迁户生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但女儿因婚嫁等原因不符合安置条件,且儿子在安置期间未婚且不符合大龄未婚照顾安置政策;拆迁范围内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拆迁户生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因婚嫁等原因不符合安置条件,另一个女儿在安置期间未婚且不符合大龄未婚照顾安置政策。
以上是对该事件的初步报道,相关拆迁政策是否涉嫌男女不平等仍然存在争议。我们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