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房产 >

老旧小区装电梯底楼业主起诉被驳回:应具适度容忍义务

2023-04-15 15:26:38   编辑:何楠泽   来源:
导读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惠民工程,不过加装电梯项目的实际运行中,高层住户与低层住户之间的冲突是时有发生,在先前四川乐山一个老旧小区的...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惠民工程,不过加装电梯项目的实际运行中,高层住户与低层住户之间的冲突是时有发生,在先前四川乐山一个老旧小区的底楼,业主程某便以侵权的由头将二楼以上的十户业主全部告上法庭,本次事件也在全网引起了广泛的关注,4月13日,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对该起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物权保护案做出了审判,驳回了原告程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低层住户对增设电梯应当具有一定程度的忍让义务,本次案件中,增设电梯对于旧房体系而言是增加的附属设施,属于改造房屋的功能,从增设电梯的方案来看,需要占用四平米的公共绿地,但此次增设电梯并非是用于经营活动,并且未占用原告的专有部分,占用的公用绿地面积比较小,是属于共有人容忍义务的合理范围内,所以对原告的诉讼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