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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30万买理财到期3年未兑付 案件更多详情披露!

2022-09-12 05:56:44   编辑:阎兰宝   来源:
导读 近日,根据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投资者曹先生在2012年购买的一款130万的银行理财,在产品到期3年后无法赎回,引发热议。据说,曹先生在2012...

近日,根据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投资者曹先生在2012年购买的一款130万的“银行理财”,在产品“到期”3年后无法赎回,引发热议。据说,曹先生在2012年购买的一款130万元的“银行理财”,实则是广发银行金山支行代销的私募产品。在产品“到期”后无法赎回,曹先生遂向法院起诉,将代销银行作为被告,要求赔偿本金及收益。

针对曹先生手机银行中显示有130万元权益资产的公证书,及“至今还能从广发银行金山支行系统中收到积分奖励”的说法,金山支行表示,广发银行金山支行APP中除了记录客户在本行购买的产品外,还会记录客户所告知的其在第三方处购买的理财产品信息。且客户积分涉及多种因素,获得客户积分不能证明与案涉产品有关。

一审诉讼中,曹先生要求广发银行金山支行赔偿本金130万元,并按年化复合收益率71%赔偿收益损失646.1万元,但并未得到一审法院的支持。二审中,曹先生上诉要求改判该银行支付本金130万,并按照年化利率15%赔偿损失。

最终,上海金融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曹某某有权要求终止合伙企业并进行清算。如清算后尚有其他损失未获清偿,可就因普通合伙人及相关方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再行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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