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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未当庭宣判 希望法院能维持原判!

2022-08-26 18:55:26   编辑:黎建阳   来源:
导读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未当庭宣判【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未当庭宣判】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今日(26日)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未当庭宣判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未当庭宣判】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今日(26日)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庭未当庭宣判,主犯洪峤称自己无罪且有精神疾病,法院驳回精神鉴定要求。

李某月和洪某是在地铁上认识的,随后发展成恋爱关系。没想到,两人的矛盾越来越多,最后洪某动起了杀人的念头。据调查,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2020年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更让人无语的是,洪某作案后还陪同李某月父母报警,并一同寻找其下落。

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希望法院能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