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雄安新区购买自住房的 可按季提取公积金
2023-08-18 19:40:14 编辑:昌承翠 来源:
导读 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8月17日发布针对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规范行为的相关通知,通知内容包括职工在雄安新区买自住房,...
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8月17日发布针对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规范行为的相关通知,通知内容包括职工在雄安新区买自住房,可以按照季度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额度要以购房支出为限,在雄安新区职工没有自住房并且租赁住房,可以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的通知当中提出要优化房租提取的次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用来支付房租,按月进行公积金的提取,将公积金提取的额度提高,从北京市行政区内职工家庭没有自住房并且租赁住房,每人每月提取额度2000元。针对多子女家庭符合国家人口生育政策,从北京行政区内没有自住房并且租赁住房,从子女出生三年之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余额用来支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