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买方行为应视同绑架 十年起刑 应该终身追责!!
2022-03-22 17:33:30 编辑:翟光松 来源:
导读
代表:买方行为应视同绑架 十年起刑
【代表:买方行为应视同绑架 十年起刑】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拐卖妇女儿童买方行为应视同
代表:买方行为应视同绑架 十年起刑
【代表:买方行为应视同绑架 十年起刑】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拐卖妇女儿童“买方”行为应视同绑架,量刑应重于“拐卖方”。樊芸作为领衔代表提出的“聚焦妇女儿童拐卖”的议案,得到33个复议签名。议案中提到,“就是买卖同罪,原来我们对拐卖者在刑法中给予相应的严惩,但是这次大家觉得应该把惩治力度提高,买方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表示,“买方市场”现在肯定还存在,正是因此才刺激人贩子铤而走险。张宝艳认为买卖同罪是可行的,甚至对买方的定罪可以重于拐卖方,建议视同绑架罪,十年起刑。与此同时,对拐卖犯罪分子的追责不应当受诉讼时效所限,而应该终身追责。
目前,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对拐卖妇女、儿童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中规定,对被拐妇女儿童的收买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