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征求:适度拓展业务范围,提高准入门槛
2023-03-25 16:57:05 编辑:顾安柔 来源:
导读 证监会表示,根据法律上面的规定以及行业当中的呼声,对于期货公司在业务的范围作出适度的拓宽,经过办法的修订之后,期货公司经过审核和批准就可以从事的业务,包括了期货经、期货做市交易、现货交易咨询、期货自营等等。
证监会在3月24号发布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社会层面广泛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证监会表示,根据法律上面的规定以及行业当中的呼声,对于期货公司在业务的范围作出适度的拓宽,经过办法的修订之后,期货公司经过审核和批准就可以从事的业务,包括了期货经、期货做市交易、现货交易咨询、期货自营等等。
同时也对于期货公司作出明确的规定,经过核准之后,可以从事中国证监会所规定其他的业务,可以为之后拓展业务的范围留下一定的空间。根据具体来看,在办法当中的17条有提到,依照办法当中所设立起来的期货公司,依照法律从事在境内期货经济的一些业务,这也就意味着境内的经济业务,可以作为期货公司天然业务,统一作为了境内期货经纪,不再对金融期货商品期货作出区分。
证监会也表示会对业务准入的门槛适当提高,让期货公司防范业务风险的能力不断提升,尽在有序的提高期货公司业务范围的同时,体现出扶持优势公司,限制烈士公司的监管方面的导向,对于金融风险方面也要实现防范。
关于资产管理部分的业务,证监会表明,将期货公司资管这一业务准入的方式,由协会进行备案,这一要求调整成为了行政许可的要求,准入门槛提高成为了在最近6个月内净资本持续额度并不能够低于5亿元,而最近一期在评级分类当中不能够低于B类BBB等级等的条件。
期货公司所城市资产管理的业务,在办法当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旧公司和子公司在经营方面不能够存在利益冲突或者拥有竞争关系的同类型业务。